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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期小伙驾车误入高速,收费站工作人员助其安全离开

发布日期:2023-06-13 来源: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764 次

6月11日11时许,一辆浙J白色小轿车停靠在台州收费所入口01车道匝道边上,后方大货车已连续按喇叭该小车仍停止不动。当班收费人员何玲玲发现异常后,立即上前询问。

经了解,该车车主为新手小伙,因导航原因,误驶入高速。当他发现开错后,顿时手足无措,又因后方有大货车贴近,不敢倒车出去。何玲玲帮助小伙重新调整导航路线后,因后方大货车贴的太近,该小伙还是开不出去,这时何玲玲发现其车后方贴着一个醒目的黄色实习标签。细心的何玲玲再次上前询问:“您车后贴着实习标签,请问您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吗?”小伙说:“我刚拿驾驶证不到一个月。”为避免发生意外,何玲玲立即通知当值班长黄智超。了解情况后,向该小伙讲解实习期独自上高速的风险。小伙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,解释说:“我对这边的路线不熟,导航又出错,等发现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上报监控中心后,何玲玲想引导小伙从内广场掉头从入口05车道驶离高速。但该小伙表示,自己车技不甚熟练,不敢驾车掉头。随即,何玲玲协同当班人员在做好安全的前提下,由何玲玲帮助小伙驾驶车辆,把车调头开出高速,停靠在安全区域内。小伙才安全驶离高速。
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第七十五条,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,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,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。

 

 

罗时杰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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